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粮食生产奖补政策

2022-08-23 00:00

为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提高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奖补政策。

一、扶持对象

    高刘街道辖区农业发展区域内(重点是机场高速西侧区域)进行粮食生产的企业、组织和农户。

二、扶持内容

    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对当年小麦种植面积300亩以上(含本数),平均产量不低于275公斤/亩,每亩奖补100元。

   (二)对当年水稻种植面积300亩以上(含本数),平均产量不低于400公斤/亩,每亩奖补100元。

   (三)对于集中连片种植玉米、大豆、高粱、薯类、油菜单一品种面积达300亩以上,其中玉米亩产   不低于300公斤,大豆亩产不低于180公斤、高粱亩产不低于200公斤,薯类亩产不低于1000公斤,油菜亩   产不低于130公斤,每亩奖补100元。

三、申报程序

        秋季作物种植奖补于当年6月底前、午季作物种植奖补于2月底前由申报主体向生产所在地村(社      区)申报,村(社区)统一审核、初验、公示后,分别于当年7月底前、3月底前汇总报至街道农业部      门。高刘街道对各村居申报结果进行复核,分别于当年9月15日前、4月底前完成面积验收、公示等相关    工作,并行文上报区农发中心。区农发中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结果在管委    会网站公示,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管委会批准,通过单位对公账户或农户“一折(卡)通”账    户兑现奖补资金。

四、申报材料

“种植大户”需提交《经开区粮食生产奖补资金申请表》;种植区域示意图(包括:地点、经纬度、地    块数、面积等);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村    居确认的土地租金支付证明等。其他种植户需由村统一建立申报台账;村(社区)申报汇总表。其他需    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附则

(一)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实事求是为原则,据实合规申领奖补。对通过虚报面积、联   合上报等违规方式骗取、套取的财政资金,由街道依法予以追缴,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二)对于享受租金减免政策的农业项目,在政策享受期间内,按照50%比例享受此政策。

(三)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6月1日(秋季作物起)起执行,有效期2年。由区农发中心会同区财政局负     责解释,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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