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等文件要求,三山经济开发区全面启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积极推动教育理念、教育条件、教育管理和教育水平的全面提升,充分实现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方面的优质均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效益为根本任务,立足实际,面向未来,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促进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学设施、教育质量等方面优质均衡发展。到2023年底,确保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教师资源优质均衡。区内各中小学统一执行教职工编制标准,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和城区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原则,科学合理配备城乡师资力量,合理调整使用教职工编制,并向农村偏远学校倾斜。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规定标准4.2人以上、5.3人以上,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到1人以上,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达到0.9人以上。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100%。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100%。
(二)办学条件优质均衡。在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基本均衡发展基础上,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总体推进的原则,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区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到2023年7月底前,完成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学校软硬件配置。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
(三)教学设施优质均衡。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的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宽带网络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从而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规定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教师要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四)教育质量优质均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各中小学德育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良好。所有学校开足开齐课程,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学校之间教育理念、管理手段、校园文化、师资力量的融合提升,实现区内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100%、95%以上。着力推进学校内涵提升工程,着力创建特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促进人的发展,全面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8月前)。2022年5月起,组织学习国家及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文件精神,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三山经开区教育发展现状,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求,找出与优质均衡发展的差距。7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8月上旬,召开三山经开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各项工作。
(二)创建阶段(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2022年8月起,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牵头责任单位要列出详细清单、创建改进措施、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目标按期完成。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各中小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坚持特色办学,做到一校一品。以学校章程建设为主要抓手,引导学校在关注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学校内涵发展,在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同时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引导学校、教师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以提升教师教学观念、改进课堂教学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验收阶段(2023年7月至9月)。2023年7月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评估标准组织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省、市级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2023年底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山经开区成立以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文体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责任单位:教育文体局、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
(二)明确工作职责。开发区相关部门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职责,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
(1)建立健全开发区领导定期听取、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及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协调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责任制,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管委会领导汇报,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3)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及时调整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2.党群工作部(编制科)
(1)会同教育、人事部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
(2)按照省核定编制标准足额配备城乡学校教职工。
(3)核定学校编制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编制结构,适当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并实行定期调整动态管理,确保教师资源优质均衡。
3.经济发展局
(1)协助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拟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做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立项审批,简化办事程序。
4.财经局
(1)切实保障区域内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2)切实保障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3)保障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和教学点按照100名学生核定并拨付公用经费。
(4)保障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过程中,提升学校软实力而进行的亮化、硬化、美化等所需经费,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音乐、美术教室达标(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低于96平米,美术专用教室不低于90平米)改造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5.人社局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资福利待遇、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方面的政策,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建立完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根据教育部门需求及时补充因年龄老化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教师。
(3)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对边远薄弱学校在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6.医疗卫生局
(1)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卫生规定、要求,指导学校做好学校卫生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行使监督职权,并开展学校卫生相关服务工作。
(2)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学生流行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环境设施(课桌椅、教室照明、教室人均面积、黑板、教室采光等)卫生监督检查。
(4)为儿童、少年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知识,做好预防疾病工作。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7.教育文体局
(1)承担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工作。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
(2)管理好全区校长和教师队伍,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实现区域内教师优质均衡配置。
(3)科学编制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深入推进现代化学校创建活动,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
(4)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5)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6)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校长和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先进地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经验和做法。
8.市场监督管理局
(1)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禁商贩在学校内或校门前摆摊经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校园师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9.城乡建设局和重点处
(1)加强对新建或改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管理,保证按期竣工使用。
(2)负责校舍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开展校舍安全大检查,确保学校各项硬件设施安全有效。
(3)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以保护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10.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在制定、审批城区规划时,优先统筹安排、预留教育基本建设用地;对侵占学校现有用地或建设预留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
(2)对学校建设所需土地,依法简化并优先、优化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3)依法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11.公安分局
(1)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会同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法制宣传以及交通安全、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三)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落实经费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三山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不足100名学生村小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责任单位:财经局、教育文体局)
(四)强化督查落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事项、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教育文体局)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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