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管理针对性,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和省、市对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要求,对化工企业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要求如下: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对象
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二、分级的实施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实施不同强度、差异化的动态监管。蓝色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对红色、橙色、黄色、实施重点监督管理。检查频次为蓝色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黄色企业每半年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4次;红色、橙色企业每季度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8次。
三、动态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有以下情形的,按照红色等级进行监督管理。
1、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2、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3、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4、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2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四、有关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分级管控工作,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做好自评自纠工作,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降低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来源:招商网络
歙县经济开发区2024年常态化开展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及利用工作方案
2024-08-01歙县经开区管委会创建国家健康县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15歙县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024-04-30歙县经济开发区“园区贷”操作细则
2024-03-10歙县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租赁管理办法
2022-10-01关于进一步规范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的通知
2021-08-10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