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江北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汽车、家电、有色、建材、机械等重点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安全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推广应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配合单位:环保分局)。
2.推动工业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鼓励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能效先进水平设备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
3.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聚焦重点领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老旧装置。(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配合单位:环保分局)
4.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对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进行改造。(责任单位:规划建设部;配合单位:财金部)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单位、职工新增、更换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开展家电换新和家装消费品换新。(责任单位:综合管理部;配合单位:各部门)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积极推进废旧家具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荐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提升回收信息化水平,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谋划布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配合单位:规建部、环保分局)
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等模式发展。(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
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机械设备和零部件进行再制造,推动再制造产品高效流通。探索加快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
4.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积极招引专业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
五、强化政策保障
1.加大设备更新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配合单位:财金部)及时下达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资金,配套市级资金,支持制造业设备更新。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制造业贷款贴息资金,设置购置额奖补政策推动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配合单位:财金部)及时下达省级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资金。(责任单位:规划建设部;配合单位:财金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补贴,持续推动集中区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责任单位:环保分局;配合单位:财金部)
2.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安徽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配合单位:财金部)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责任单位:综合管理部)
3.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税额抵免优惠范围。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和相关配套措施,规范市场和税收秩序。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责任单位:江北税务局;配合单位:产业发展部、财金部)
4.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产业发展部)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工业上楼”等形式促进集约高效用地,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需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确保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形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责任单位:自规分局;配合单位:规划建设部)优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流程。(责任单位:规划建设部)持续谋划设备更新改造储备项目,根据战略重要程度、急迫程度和项目成熟程度,科学做好项目筛选,同步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建立信息沟通、部门联动和项目审核机制,确保国家、省级资金争取到即能转化为有效投资。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现资金闭环。(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向,加强沟通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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